6月11日,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2023年度省十件民生实事1至4月推进情况。2023年度,贵州省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23项,截至3月底,23项目标任务已提前完成2项,其余任务推进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1.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农业技能技术培训2万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万人,高校职院“订单班”毕业就业1.5万人。已开展农业技能技术培训8718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达4.14万人;已下发通知督促高职院校做好“订单班”毕业就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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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建、改扩建70所公办幼儿园,遴选培育公办义务教育强校计划项目学校500所,实现1万名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接受本科教育。已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63所、正在开展前期手续及场平7所;已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公办强校项目学校的培训;已积极组织力量做好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学生报名(截止报名结束,共52847名学生成功报名专升本)、文化考试、填报志愿、咨询问答、专业课考试等事项。
3.加强医疗健康服务,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结核和白内障筛查,为初中及以上学龄学生进行一次结核筛查,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为全省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133万份。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白内障筛查共计53万余人次;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胸部X线片筛查846363人;举办贵州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交流培训班;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共计107.69万余人次;完成向全省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133万份的任务。
4.做好社会兜底服务工作,全省机构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分别达到1800元、1300元。制发《贵州省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从4月1日起,全省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分别达到1800元/月、13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5.完善城市停车位,建成城市(县城)公共停车位3万个,改造人防工程向社会提供停车位2.8万个。累计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2.31万个、已建成1.34万个;已改造人防工程向社会提供车位1.27万个。
6.推动全民健身,建成社区健身路径或3人制篮球场250个,农体工程器材补充维护更新400个。已收集好各市(州)申报项目点,正在进行布点工作。
7.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改建15万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累计完成新建、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3万户。
8.强化科技人才支撑,选派2000名科技特派员、200名各类产业导师赴基层开展服务。已选派120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赴基层开展服务,打造科技示范基地359个,共计推荐200余名企业家、专家担任贵州省第三批产业导师。
9.实现基层消防力量全覆盖,建成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和1509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制发《乡镇标准化应急救援站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点和建设标准,制定《2023年乡镇标准化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分配表》;已建成街道、乡镇消防工作站1165个。
10.改善提升普通公路本质安全水平,建成普通公路安防工程5000公里、危桥改造200座。已完成普通公路安防工程405公里,累计建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69座。(记者 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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